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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可施工区域的承包内的工作,准备收尾的时候把活承包给我们的老板跑路了,后面我们直接联系了总承包,我们要求是先结算之前已经完成施工部分的工程款再跟总承包施工做工程对接完成收尾工作,后面就协商失败了,总承包要求我们先收尾后给工程款,不做就找其他人收尾,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劳动所得部分,(没有签署合同)

其他 2019-09-11 07: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发包方之间的签证(工程进度确认资料),可计量承包工程施工材料、人工等相关资料,然后再次协商(协商过程中可录音),以便完善证据,弥补签订合同的被动局面。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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