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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刚出差回来单位就通知我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理由辞退我,我是今年二月二十号来的试用期一个月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我要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日到现在没满半年。怎么赔偿?谢谢

其他 2019-09-12 1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老板在你的辞职信上说明离职的时间前辞退你的,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盖有公章),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擅自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 试用期在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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