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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在中介主持下与卖房亲戚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并付了2万押金,在签订合同期间卖家亲戚未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更未出示卖家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房产证编号,委托书。签完后2天才拿到合同,合同的甲方是妻子的名字,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代签人是小姨子。找中介说卖家未签订委托书,中介明知在没有委托书得情况下还组织我和卖家签约,对我是很不安全的,我现在要求中介退回我2万定金。我知道委托书可以追认,但是我在追认之前已经提出要求退回定金。这样的追认书有效吗?我能退回定金吗?

其他 2019-09-15 23: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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