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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弟弟都是父母领养的我有领养公证书他没有,父亲生病后一直是我在医院照顾直至去世,父亲去世前表示过房子给母亲不给弟弟,父亲去世后房产证一直还是父亲的名字。今年母亲去世了。请问我们应如何分配房产?

其他 2011-10-26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书面遗嘱的,应由你、你弟弟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 收养应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从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不登记,就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不是父母子女关系,也不产生抚养、赡养、继承等法律关系。收养人和送养人之间可以签订收养协议,但不是必须的。收养关系只有在登记以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不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双方均认为没有必要,则可以不办理公证。 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 收养成立的可以继承,否则无权继承。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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