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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跟老婆离婚了,孩子判给她抚养,现在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了,我还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 2019-09-19 11: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视情况而定。 1、一般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中又作出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您好,如果孩子还没有赚钱的能力和时间,是需要支付一定抚养费的
  • 您好,一般抚养费只需支付到18周岁
  • 你好,一般情况是不需要的
  • 你好,法定抚养费给付义务,到18周岁止。自愿给付的,法律不予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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