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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现在在一家厂做了几年,老板一直没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做老板违法吗?

其他 2019-09-20 19: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再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你的情况是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适用此一年的仲裁时效,即时效从应主张权益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而你已经在用人单位工作几年了,诉讼时效已过,因此你现阶段与用人单位合同为无固定劳动合同。
  • 肯定是违法的,劳动合同必须签。
  • 违法,用人单位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 你好,具体结合实际分析,建议及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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