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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加固公司包点活做,我们班组都是给公司做的。前段时间有一个工人准备工作期间手被打骨折医药费都是我们自己垫付的,公司没出一分费用。公司买的保险只报医药费,不给误工费。你说可以去找公司吗?

其他 2019-09-22 2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要求用人单位于30日内进行工伤申请认,用人单位不申请的,1年内自行向劳保部门申请认定。对于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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