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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很早说过在我要结婚的时候会给我一套房子,算是嫁妆,因为是刚刚拿到的安置房暂时没有产权不能办理过户,我现在已经办过酒席了,还没领证,如果现在办理赠与或者继承公证给我,要在领证后才能办理过户,之前办理过的公证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在婚前做公证的时候没有写明赠与或者继承指定到我个人的话,这套房子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还是?

离婚 2019-09-26 2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可以立赠与协议,方便以后过户
  • 你可以跟你未婚夫约定。或者现在办理赠与也可以,只是房子目前还没有产权证,公证是公证不了的,所以最好是双方间直接约定这房子的归属。另外你父母可以跟你之间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婚前赠与的。也可以在房子办理产权证后,即使你们已经结婚了,到那时你父母也是可以通过对你个人的赠与,并办理公证,那样房子也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 双方可以立赠与协议,方便以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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