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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应聘了一家公司,但是公司以员工要接触到现金和货品为理由,要收取2000元风险金,当然这个2000元可以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0%。也可以选择自己一次性缴2000现金。如果选择扣除的话,必须要有朋友做担保或者自己拿身份证原件做抵押,直到2000元扣完为止。还说2000元在员工离职全额退款。。。还有要300元服装费,也是从工资中扣。。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还是可以这样做。我在考虑这个公司会不会是所谓的骗子公司啊

其他 2011-10-27 22: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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