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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娘家是精准扶贫户,我离婚三年了,今年刚把我和儿子的户口迁回娘家,但现在扶贫办和村里面要我把户口迁走,又不能单独立户,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17 09: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把户口迁走,又不能单独立户,可以拒绝
  •   回答一:离婚后,你可以单独立户,但必须符合立户条件。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回答二:你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迁移到你父母那儿,因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你的户口本就和你父母在一起,孩子的户口可以随母。
      回答三:如果上述两项能处理好你和孩子的户口问题,无需再想其他的方法。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离婚后,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 你问当地派出所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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