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去检车。检测站说我有一个事故未处理。但是我没有出过交通事故。我去交警大队查,和车管所。他们说有一个事故。但是不知道在哪里出的事故?请问我该怎么解决?

其他 2019-09-29 10: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个是可以去查询的。
  • 你好,你可以要求检测站帮你查一下。
  • 发生交通事故后没处理完肇事车辆不可以开走。
    1、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说明:交警扣留车辆的唯一目的是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以查找是否存在因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原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只要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完成后,应及时把车辆交还车主。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的责任认定、罚款、调解、损害赔偿等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最高位阶的法律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判断道路交通事故成因,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该条例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细化。
      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这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程序方面的依据,由公安部发布,地位低于前两部法律法规,但该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现场处置、责任认定、处罚、赔偿调解、简易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十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