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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不在原部门干了,但是让我写承诺书,入职直离职期间,给单位造成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合法吗?

其他 2019-09-28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造成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
  • 员工无故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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