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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离婚证书丢了,而两年前人去逝了,在湖南,我是重庆户口没有迁到湖南,这个离婚证丢了,现在要结婚该怎么办,谢谢老师!!!

离婚 2019-10-28 09: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这个案件需要见个面聊一下细节问题,你好
  •   当事人离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申请补办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补办当事人的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补领程序: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 可以补办或者开具证明。
  • 你好,这个一般是不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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