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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还,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是临时上几个月的班,工资是每月7500元,然后今天公司打到我卡里的钱竟少了17元,7483元,公司也没有给我交什么各项保险费,请问这17元到底是干嘛用的

其他 2019-10-08 06: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人社局投诉的。
  •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没有按时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仲裁裁决仍不旅行的,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 工资是社会保险基数的计算基础,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 你好,这个建议询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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