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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未满30天,老板己批准,可以走吗?

其他 2019-09-30 2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且办好交接手续的可以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后不管老板批不批准都可以走。劳动者辞工只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决就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准许
  • 如果有合同,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如果是正式员工,提前1个月辞职。《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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