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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离婚了。老公要求我给女儿每个月寄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抚养费,说法律规定要给百分之三十。请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离婚后需要给未成年子女多少抚养费?给了抚养费的一方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离婚 2019-10-01 0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全部或者一部分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至于抚养费应该给多少和要给持续支付多长时间就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那么就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 对于成年子女,一般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但以下两种情形下需要考虑支持给付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仍然在校接受高中学历的教育的; 第二,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即使其年满十八周岁,也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其父母也应该继续承担其生活、医疗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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