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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股东,借给公司10万元,并写了欠条,现在法人将公司停止了经营,我想要回我的钱,法人说有限责任公司无力偿还只能用公司资产来偿还,公司的资产远远不够偿还.我本想通过起诉来解决的,但是起诉也一样.但是我知道他私自收取的佣金足可以还给我,如果我有他私自收取佣金的证据能通过诉讼来要回我的钱吗,还有就是这个公司是虚假出资,如果我盲目起诉的话会不会导致行政处罚?

其他 2020-01-11 10:1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   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   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九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 你好,如果借条是以公司的名义借的,且加盖了公章,并且该借款是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就属于公司的债务,应当以公司的财产清偿。
  • 情况较复杂,建议找律师面谈。
  • 如果公司真资不抵债了,要经过破产程序,你的借款没有担保的话,是普通债务,能够偿还的可能性就小了。私自收取的佣金也是公司的收入。你也不能直接要回。虚假出资公司要受到处罚的。另外,欠条是个人打的还是公司打的就起诉谁。
  • 谁给你打的欠条起诉谁
  • 谁给你打的欠条起诉谁
  • 起诉处理,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如果公司真资不抵债了,要经过破产程序,你的借款没有担保的话,是普通债务,能够偿还的可能性就小了。私自收取的佣金也是公司的收入。你也不能直接要回。虚假出资公司要受到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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