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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排的拆迁安置地可以私下转让吗?

拆迁补偿 2019-10-03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政府安置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即可以买卖。
    根据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 建议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审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仔细考虑,慎重购买。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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