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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老公已经分居几年了,我曾经向法院申请过离婚但没成功,现在又想申请但没结婚证跟户口本,不知道怎么了

离婚 2019-10-28 16: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法律上结婚和离婚都是自由的,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离婚也一样,但是离婚相对比较复杂一点,因为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抚养权问题,所以会存在争议。如果双方同意离婚,能够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协议离婚是最快最为便捷的方式,只要双方拿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去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存在争议,那么需要走法律程序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不存在以上情形时提出的离婚,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会判离,所以往往需要二次提起诉讼。二次提起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
  • 只要分居就可以离婚吗?法律上对单方面离婚还有哪些要求吗? 第一,分居只是形式,需要关注本质。婚姻法的确有分居两年可以申请离婚的规定,但是它的前提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并不是单方面认为没有感情了,就可以申请离婚,它需要双方认定。所以,就算你们分居满了两年,你还是需要获得对方同意。甚至,你需要提供家庭暴力等不可扭转的,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的确无法继续的证据。
    第二,取证困难,不如选择诉讼。感情关系取证相当困难,除非你有人证物证,否则,只凭一张嘴,法院不会相信。它不像出轨,还有开房证据。不像欠账,还有欠条。所以,想要以分居为由离婚,不如选择诉讼。 第三,接受调解,好聚好散。即使选择诉讼,也会先接受法院的调解。只有调解到双方一致同意的时候,才能开具婚姻调解书,你们才能办理正式手续。所以,就算不想面对对方,不想向对方低头,或许有些时候不得不为之。因为法律兼职公平,需要尊重双方共同的意愿。
  • (二)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λ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具体结合实际分析,建议及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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