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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块儿去工地干活开(夯机就是柴油锤打下的孔。让我们回填的机器)当时需要两个人开机子。我就叫了我们村的一个人,我们两个人一块去开机子。我们干了有40天左右吧。然后再有两天就干完的时候,我叫的那个人出事了。机子开翻了,直接把人摔下来了,然后就是腿和手臂好几处骨折了。最后把病看好以后。为了赔偿金打官司。赔了15万元的补偿机。因为他再也不能干重体力活了。现在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工钱都没有结算。我们这个活是按计件算的。每米0.8元。工钱应该是?我们每个人,一万二三左右。给我们老板打了好多次电话。他就是不给工钱。我们干活的时间应该是2016年。一直拖到现在,我们的工资钱都没有解决。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9-10-12 01: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者以现金补偿;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解除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6、未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
    7、收取押金、证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返还。
  • 根据工伤鉴定标准(十级标准)(GB/T16180—1996)第十级工伤第14条,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为十级工伤。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你好,这边可以劳动仲裁
  • 可以当面咨询律师,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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