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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如果老人去世后房产遗产分配问题。我现在有一母亲,父亲早已去世,她膝下有四个儿女。老人想现在留下遗嘱,把她老人家现在仅有的一套住房,留给其中三个儿女。那个儿女,因自己没有住房,婚后大部分时间,住在对象家的房子里。所以,老人在老房屋拆迁前,就将房产一半赠予给他,拆迁后他和老人各得一套房子。不知老人家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条款。谢谢!!!

拆迁补偿 2019-11-25 16: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属于老人的赠与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详询来电。
  • 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按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遗产完全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遗产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除上述继承人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当然,也可以按各方协商一致的其它方式分割。在协商不成有争议的情况下,可到法院起诉,法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分割: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老人生前立有遗嘱真实有效的可根据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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