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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已网签双方名字,没有付清全款,没房证,离婚时能否分割?

离婚 2019-10-16 11:45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房屋没有正式办理房产登记的,离婚时法官不会进行分割或处理,但是可以判决使用权或居住权,等到房产证下来可以另行起诉分割。婚后购买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一般需要参考产权登记情况、双方出资贡献等做具体分析,没有相关协议约定但购买时使用的全部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无论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登记在一人名下,均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有借款或其他属于个人财产出资的,法官会具体参考实际比例裁量分割的份额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主张分割,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到法院起诉,主张合法权益
  • 您好,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的
  •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均分
  • 您现在所说的情况,到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
  •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没有房本房子可以协议份额。
  •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个人债务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您好,没有房证,法院不会做出处理,没法分割。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的归属,只判决居住使用。待取得产权证后,可以另行起诉。另,关于离婚案件,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又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
  • 一般需要房产证下来了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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