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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12月全款购买商品房,当时只签了房屋认购协议书,当时开放商承诺于次年五月交房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到现在房子内部隔墙还没有做好,开发商迟迟不与我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而我的房子被贴上我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封条,后经多方打听是开发商没有付清建设工程款而把我的房子封了,我想请问开发是不是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退房并退回所有房款?

其他 2019-10-10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 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 你好,若是开发商有违约行为,购房者虽然可以要求退房,但此时必须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而不能随意就要求退房,这样不利于交易的稳定,也有可能开发商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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