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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购买了一商品房,交了首付,签订了房租保留协议,约定开发商最晚16年底交房,因各种原因开发商未办理预售证,故无法在银行办理按揭,目前房子已经建好,要收房需交全部尾款,因因资金有限,无法付全部尾款,经与来开发商协商,开发商给出以下处理办法,因现急需住房,开发商将我原购买的房子先租给我,每月像开发商缴纳租金,直至开发商办理完预售证,办理完预售证后可在银行办理按揭,在这期间缴纳的租金充抵到房屋全款里,但是现在要求解除之前签订的房屋保留协议,请问房屋保留协议可以解除吗?

其他 2019-10-24 14: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按揭贷款流程 :一、选择合适的房产
    二、提交按揭贷款申请
    一般项目的售楼处都有合作银行在场,购房者可以省去找银行这一步骤。所以确定好房源之后,咨询相关银行,向银行了解关于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并准备好银行要求的文件资料,填写《按揭贷款申请书》,提交银行,等待审查。
    三、等待银行审查结果
    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先通过银行的《按揭贷款申请书》审查,再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四、签订购房合同
    五、签订房屋按揭合同
    六、房管局备案
    持《房屋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购房合同到房管局相关部门抵押登记备案。一般房管局备案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询问当地房管局,只有备案成功才代表之前签订的合同有效,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抵押登记、还款。
    七、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开始还款
  •   转让预售商品房,实质上是在预售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有效期内将该契约转让出去。一般来讲,国家对这种期房转让行为本身并不禁止,但利用转让进行倒买倒卖的炒作行为是不允许的。  内销商品房属于合法情形的,转让一般要通过以下手续进行办理:  (l)签订转让合同:即原期房买方(转让方)与新买方(受让方)要签订转让合同(该合同也是一式四份)。合同中应包括如下内容: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此外,转让金额应与原预售契约的价格相一致,并且,该转让合同须经房地产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  (2)转让双方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办理时,双方应持原预售契约、转让合同、有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为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经该部门审核转让合同符合规定的,由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批;  (3)经批准后,依法缴纳印花税:转让双方在接到批准通知后,由转让方按预售合同金额的2%交付手续费,然后由上述审批部门在转让合同上加盖“预售登记专用章”,其中两份贴有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商、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转让方所持原预售契约正本移交给受让方,待房屋正式交付入住后,受让方凭此件与开发商办理过户手续,主管机关经办人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归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契约档案。对不准转让的,有关审批机关应通知转让人。  另外有一种情况,即商品房进行预售登记后,购房者个人要求将合同主体(买方)名义更换,则根据继承权的亲属关系可在预售契约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不具备上述亲属关系的,应按上述转让程序办理。  此外,有关外销商品房的转让,可以不订立转让合同,而直接在外销合同后“背书栏”中以背书方式转让,然后再依上述程序办理即可。
  •   交房:  1、交房时间是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  2、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你好,请问可以详细说明一下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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