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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人与我发生口角,我抱着一岁半的女儿,他拿着东西过来打我,我害怕他伤到我的女儿就自卫还击了,我只打了他一下,算是防卫过当吗

刑事辩护 2019-10-18 02: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键是看你给他造成的伤害。
  • 那要看他有没有受伤以及轻重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法将防卫过当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对待,那么,防卫人就应承担由同一违法行为(防卫过当)导致的两种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  对于防卫过当,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防卫人主观上是出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这表明防卫过当人的主观恶性小;防卫过当是在紧迫情况下造成的,客观上造成的危害比其他犯罪小得多。此外,这样规定也有利于鼓励公民积极进行正当防卫,保护合法权益。
  • 防卫过当损害赔偿:
    防卫过当指防卫人在实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对不法侵害人所施加的侵害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造成不法侵害人重大损失的行为。防卫人实施正当防卫时,如果超
    过了必要限度,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明显不相适应,则这种防卫行为就由正义的、合法的行为转化为非正义的、违法性的行为,即防卫过当具有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这必
    然会给受害人(不法侵害人)造成财产、人身损害。根据侵权法的原理,行为人对自己行为负责。因此,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防卫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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