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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区整个地下车位开发办了一个产权,然后卖给业主,单个车位业主没有产权证,只有同开发商签订的使用协议,请问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其他 2019-10-11 09: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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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因此,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可以买卖
  • 有产权,小区业主在购买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定更清位的产权归属问题。很多开发商在卖虏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可这地下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情,因就导致了许多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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