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11年因为满级脑瘤手术后癔症的残疾人,我丈夫在2012年出去和别人住了,我想让他给我扶养费,可是我这几年生不如死,啥也不知道,这几年他给我提供吃喝,他供儿子上学,给儿子娶媳妇,但是他的事情我不知道,他说没有钱,还有外债(我手术以前记过账,这能做证据吗?)

民事法律 2019-10-11 14: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绥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想让他给我扶养费,可是我这几年生不如死,这几年他给我提供吃喝,这能做证据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