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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徐律师。有朋友被抓了,在看守所,,说是几年前非法集资的,其他情况不了解,怎样才能帮助他

刑事辩护 2019-11-12 18: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让你朋友家属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 如果非法集资,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需要相关的证据证实,被刑事拘留后,办案单位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就不会批准,办案单位就必须放人。
      公安机关办理时间最长为三十日,检察院审查时间最长时间为七日,因此,最长时间为三十七天。
  • 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之后必须释放或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逮捕或取保候审。
      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采取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与朋友是见不到的,随时可以聘请专业刑事律师会见、了解案情,指导应对审讯,帮助他控告申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取保候审,律师会根据具体的情况,争取帮他脱罪或尽可能从轻处罚。
  •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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