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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女员工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也够15年,但是2008年首次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的,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过首次参保以前的社保费用,按大连市现行政策办理不了退休手续应该55周岁才能退,劳动合同截止日期是在员工年满50周岁当天,现在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继续留用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企业是否有义务继续缴纳此员工社保?感谢解答。

其他 2019-10-17 09: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终止劳动合同,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如果继续留用,则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 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应当支付补偿金;如果到了,单位不需要支付。是否到退休年龄和能否领退休工资没有必要联系。
    【追问】非常感谢您的解答,还想问一下,如果继续留用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企业是否有义务继续缴纳此员工社保?
    【回答】如果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继续留用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单位没有义务继续交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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