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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上班,招聘上写着一个月3500,应聘上班以后就告诉是一个月3000,试用期三个月,也没签劳动合同,因为工资改变问题和明在迎宾岗位还要去做其它的岗位职务而导致觉得不喜欢做了而辞职,在职期间经理和管理层就会时不时开除谁谁,当我去质问时她却不承认,我有口头上和经理说辞职就离开餐厅了,后面怕她不认我还和他发信息说请假和辞职,但是去和她结工资时候她就是不认,同样的一个事情另外的那个人就可以拿到工资,我去问经理时她告诉我的是那个人是她让走的,据我所知的是那个人是自愿辞职的,但因为他有家人认识老板所以就结了工资,这件事情我不知道要怎么办,麻烦您为我解答

其他 2019-10-18 10: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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