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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在一家企业工作10年了,法律知识淡薄,企业侵犯员工利益行为都不懂,第一刚开始企业曾拿了一份空白合同喊员工签字,后来在没有喊员工签合同了,单位以计量为借口,平时每个月只发几百元工资,年终结算,计量工资标准也不告诉职工,也未签定任何计量工资标准依据,全凭企业说了算,想给员工算多少就算多少,劳保福利都没有,有时企业领导想通了又买点点,第二管理人员既要参加一线工作,还要进行各方面管理,单位口头承诺每个月补助的工资,说年终发,年终又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平时工作时间均超过国家法定时间,请问员工可以单方面与业解除劳动关系吗,解除依据有哪些方面,能否按照劳动合同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其他 2019-10-19 21: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说的情况,合同内容不清楚,工资核算办法未公示,也未写入劳动合同的,没有核算加班工资,没购买社保福利的,可以尽可能多的搜集证据,提请劳动仲裁维权,主张加班及社保补偿。
  • 您好,搜集证据,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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