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某位同事已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公司已按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但他在未交辞职报告也未提前向用人单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离职,离职二天后将个人保管的公司物品交还公司,并表达本月工作的半月工资不要了,公司的任何离职手续不再办理。针对这种情况员工是否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公司对于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才算合法?本次情况的离职当月半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自动放弃,但公司有没有在劳动者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即可扣除部分工资的权力?

其他 2011-10-15 11: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