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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咨询您些问题,我已经起诉离婚两次了,但都没有判离婚,因为对方不同意,两次开庭都没有出现,甚至没有接受传票,最终法院以没有证据证明我们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就没有判离,那么我第三次能判离婚吗,在对方还是没有出现的情况下,如果要证据,我该找什么证据,怎么收取呢,第三次起诉离婚能判离婚吗

离婚 2019-10-20 0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并且经法院同意的话,那就不公开审理,否者就是公开审理。
  • 一般来说,感情破裂可以收集视听资料证据。离婚中,往往是一方主动,另一方被动,主动放在频繁与被动方讨论离婚问题时,可以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录音中被动方同意离婚,或者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表述时,对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 起诉离婚证据如下:1、结婚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证明;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的证明;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6、双方经济状况;7、住房证据;8、子女状况;9、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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