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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抓了,请问非法拘禁罪如何不坐牢

刑事辩护 2019-10-23 20: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以非法拘禁罪是肯定要坐牢的。
  • 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辩护争取减轻
  • 您好,大概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你好建议会见帮你查看什么情况
  • 你好! 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已拘留是不能见家属的,只能委托律师这边帮到你们传话跟慰问,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取保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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