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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在别人手里买的房子,没有过户,有协议,协议上有他本人按的手印,有房照,有买房时的税票,不过房照和买房时的税票都是房主的名字,现在要搬迁了,他们不承认了,要跟我们平分,自己又偷偷办个房照,如果去法院告他们,他们是不是违约了,他们违约要承担什么后果

其他 2019-10-24 2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合同违约赔偿,如果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约定的损害赔偿条款构成显失公平,则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而变更(增减数额)或撤销该条款。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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