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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些法律问题。被告的房子被执行了,但是还欠款十万,现在也没有做还款计划,之前被冻结的粮补也没有给原告划过去。现在应该怎么办呢??之前说给他们找住房,但是他们没有来。属于自动放弃。现在又要求给租房子的钱,才做还款计划。但是如果又给不上,那我们又倒贴拿出去租房子的钱。我们现在要求法院必须让他们先做还款计划,一年还完10000,在给她4000的租房钱。这样合理不???

其他 2019-10-26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你需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申请。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你支付货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 你好,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后二年内,可以中止、中断。法院收到您的申请后六个月内进行执行。
  • 你好,具体可以拍卖执行,预留租房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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