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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个月,后因身体不适给当时的直属领导打电话辞职,领导同意。之后就没有再去上班,过了一段时候后向直属领导问工资情况,又告知要去人事办理离职手续,然后去人事填写了离职单,之后工资一直拖了四个月没有发,向公司索要,公司以私自离职为由一分不给,还说我旷工,并说公司不知道我离职一事,且当时的直属领导辞职。现在找公司要,一分都不给,还说我私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求我赔偿。请问我算私自离职吗?公司该不该给我工资,他们有权要求我赔偿吗

其他 2019-10-26 09: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没有缴纳社保可以主张补缴社保,如果被辞退,可以主张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如果是非法辞退,可以主张双倍赔偿,用人单位未支付或者克扣工资的,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建议及时和律师详细面谈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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