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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起诉离婚,具体去那个法院起诉,该如何确定?

离婚 2019-10-28 09:51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感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带有一定的私密性,但是根基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首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标准对于哪些第一次起诉就想判决离婚的当事人而言,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需要提醒的是,如不存法院应当判离婚的情形,就算提交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未必回一次判决离婚。不过,这些证据的提交,让法院有机会全面的了解双方真实的感情状况,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结合上述谈到的证据,当事人可以着重在书证、试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刑事上下工夫。1、书证。例如,双方谈论伏击感情问题的相关邮件或者信函,为离婚达成的协议书草稿、过错方给第三者所写情书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夫妻之前出现了问题,感情受损的事实。2、视听资料。离婚中,往往是一方主动,另一方被动,主动放在频繁与被动方讨论离婚问题时,可以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录音中被动方同意离婚,或者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表述时,对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3、证人证言。离婚案件中的证人证言,应该算是证据效力最低的一种方式,但是,这又是最好获取的一种证据。对于夫妻的感情,身边朋友或是亲人或多或少是知道一些的。特别是那些家庭矛盾较突出的家庭,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抄的日子,先让别人不知道都难。对于认定夫妻感情真实情况,有愿意出庭作证的亲戚或是朋友,方式人也可以申请法允许他们到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做出证明。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这样效力会较高。如果只提交书面证言,法院几乎都不予采信的。
  • 你好,起诉离婚地点可以从以下方面确定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您好,起诉离婚,需要原告就被告,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 你好,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 诉讼解决 ,去被告所在地法院
  • 您好,请问被告住所地在哪里?
  • 具体问题请详细说明一下
  • 双方户籍地都是哪里的
  • 您好,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诉讼离婚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于离婚案件,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又协商不成,可以到被告户籍地或者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实际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关于你的况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建议详谈
  • 你好的被告户籍地或者常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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