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孩子还在哺乳期内,我能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19-10-28 09: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其次,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出于对妇女和儿童的保护,对双方在哺乳期和孕期的离婚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如果在此期间,女方负有离婚责任,那么经过法院认定后会支持双方离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有下列情形,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二、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三、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合分居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又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新婚姻法已经规定了)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十、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 您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您好,请问您是男方还是女方?男方在哺乳期内不能起诉离婚
  • 你好,女方可以起诉离婚,男方不能起诉离婚的
  • 女方有权,男方无特殊情况不可以
  • 您好,男方起诉需要等孩子出生满一年,女方不受限制。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提出。关于离婚案件, 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又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