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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私自挪用周转资金3万余元,写下一张欠条,到期拒不归还,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刑事辩护 2019-10-27 0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向公司借了钱,并且有打欠条,并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如果是自己伪造的欠条,同时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则欠条不影响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 如果职务侵占同时具备以下构成要件,则应认定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1、客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 你好,建议搜集借款证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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