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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丈夫2007年结婚,家里没分家,和婆婆,大哥一起居住,2013年因国家建设房子需拆迁,2019年分的两套新房,一套写的是丈夫的产权,补了几万元差价,请问这套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拆迁补偿 2019-10-30 2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子一般是共同财产,有一定产权份额。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等
  • 拆迁后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以下情况:房屋是私房,婚前一方购买获得房屋完全的产权,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所有;房屋是公房,婚前一方所有,房屋拆迁按照面积进行补偿安置,那么拆迁后的安置房属于一方财产;等等
  • 房屋拆迁补偿利益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共同财产,则补偿利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则要根据拆迁行为的发生时间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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