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起因事件发生在6年前,我家的房子旁边,有一块空闲土地大概40平方,原本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但是甲方在我家没有建造房子之前就在那块土地上种上一些果树,和蔬菜,也就是当成了自己的田地。然后我家开始建造房子,于是通过乙方将那块40平方给了我家。具体的方法是这样的:1.我家把我家房子后面的20平方的土地给了乙方,然后甲方先把40平方的土地给了乙方2.乙方把40平方的土地给了我家,外加我家支付给甲方800元。(当时主要是同给甲方的外甥进行的,甲方没有参与)现在事情来了,甲方不肯承认土地是我家的,说当时是通过甲方的外甥来的,不肯承认这事情,要我们归还土地。请问,现在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归谁,如何保障我们家的权利???

农林牧渔 2011-10-17 09: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