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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通山横石的,17年年初结的婚,没有小孩,当初结婚收了10礼金,这3年中生活差不多是我自己管自己,钱他知道花光了,最近两年动不动就是骂,就是掐我脖子,我现在要离婚,他们不肯,请问法律途径胜算多少,需要准备些什么?

离婚 2019-11-06 05: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民事起诉状的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孩子一般会一人一个,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如有两个孩子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双方一人一个,但是若一方存在较大的过错或者经济实力不足以抚养孩子的话,则会将孩子判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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