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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夫离婚两年,现在我想变更抚养权,前夫也同意,那需要去法院吗

离婚 2019-11-12 15:51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您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如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 您好,双方可以写份协议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规定好扶养费的支付情况。
  • 双方可以协商抚养权变更问题,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即可。
  • 您好,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以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
  • 双方就此没有争议,所以不需要去法院的
  • 您好!是的,您是需要去法院的。
  •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 建议法院形成调解书,对双方都是约束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 您好,不是必须通过法院的,孩子父母双方签订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内容不违法,就可以生效。
  •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可以到法院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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