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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月,通过朋友找到私人放贷的用了几万块钱,当时写了欠条、利息,写了两个月还清,担保人是朋友,,两个月后把钱转给朋友,让朋友把欠条拿回来钱还清,朋友说欠条被他撕了,比较信任他也没想太多......一年过去了,放贷的打电话说朋友一直每个月给他出着利息呢,现在都找不到他人了,现在让我还钱呢,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1-07 06: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证明双方是因为借贷产生了法律关系;欠条,是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欠款的原因有很多,并不一定是因为借钱。如双方因买卖产生欠款。所以,借给别人钱应该写借条
  • 借条与欠条是不同的,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和效果。基于双方借贷关系,打借条要优于打欠条。因为借条的证明力最大,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成立、借款事实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
  • 欠条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欠款凭证
  • 你好,建议搜集好给朋友钱让他替你还款的证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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