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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出了一个交通事故,我开小车和一个电动车发生擦挂,我全责,对方有人伤,花了接近9万块钱,现在保险公司说有1万8的费用属于非医保需要我自己承担,请问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我给还保险公司给???

其他 2019-11-10 22: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公司在你交纳的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赔付。具体赔偿看伤者受伤情况及造成伤者的损害确定,包括伤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保险不够赔偿,则由你赔偿不足部分。
  • 具体要根据自己的保单和投保金额来确定理赔金额。
    如果是的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
    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
  • 如果属于非医保药费用,要区分具体情况,如若属于治疗非因事故所需,是由伤者自己承担。
  • 你好,协议不好,建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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