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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A医院注册了执业医师证.但去年到B医院去工作没有变更执业地点发生了医疗事故,现在被患方在卫生部门查到我朋友的注册信息.患方以非法行医要求医院赔偿.院方要求做医疗事故患方要求司法鉴定.法院会适用哪个鉴定程序??我朋友是否属于非法行医??卫生部门是否取消执业医师证??还是构成非法行医罪??

其他 2013-07-04 14: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属于非法行医??
  • 去年7月1日之后医疗事故优先权已经被取消,若同时存在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过错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应采取司法过错鉴定。
  • 这样的情况不会以非法行医论处。但究竟进行何种方式的鉴定,可以选择适用,各地规定不一。卫生部门的处理,要根据医疗过错的大小,和医生的责任程度来综合考虑。建议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 去年7月1日之后医疗事故优先权已经被取消,若同时存在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过错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应采取司法过错鉴定。
  • 法院适用哪个程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属于自由裁量,如果不遵守我们有权提出,你朋友不属于非法行医。
  • 非法行医
  • 你好,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你朋友的行为是不会涉嫌非法行医罪,司法鉴定是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很多人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输官司,而且在网上也说不清楚,建议面谈,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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