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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与卖方签定房产买卖协议并付清钱款,当时因是新房没到五年未能过户。现在已满五年要求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时,卖方现在提出要给他两千元的误工费和差旅费,不然就不配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是商品房)

其他 2013-07-04 15: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五年前你们的买卖合同有规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不,如果有的话,就按照约定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与卖方再行协商解决。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 正当程序确实是对方不履行过户义务,你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但是去法院诉讼费用要好几千,若房产价值大,诉讼费用更高,上万都有,因此个人认为,诉讼并不划算,建议还是满足对方要求并过户,再说,导致目前情况你的责任也无可推卸,你应当当时过户的,你现在过户,你不是已经逃避了国家的营业税了嘛!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 五年前你们的买卖合同有规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不,如果有的话,就按照约定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与卖方再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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