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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以下用甲代称)和我朋友的爸爸(以下用乙代称)在朋友家喝酒,因为喝酒的原因两个人吵嘴,乙就对甲说"你算个什么东西""我早就想打你了"于是两个人打了起来。旁边一起的就拉开了。乙就骑摩托车走了。甲心想“我要看看他想打我是什么意思”于是就去了乙家。到了乙家!甲没找到乙,便坐在乙家门上等乙!就这时乙从家里出来就把衣服脱了打甲。一起的朋友就把甲拉开。还有一个去拉乙!我就从乙的后面把乙的腰抱住说“叔叔,我爸爸来不是打架的,是来说理的”这个时候已经到了他家院子里。我刚说完乙就从乙家农用车上拿下一块木板在我的头上打了两下,当时血就流下来了。乙看见我头上流血了就撞墙、跳起来往地上摔。这时甲看见我头上的血了,就边挣扎边说“我儿子的头破了,我儿子的头让人家打破了,你看啊”甲挣扎开之后拿了一个啤酒瓶摔破就去捅乙!把乙在胸前捅了一下。乙就又是撞墙、撞农用车、跳起来往地上摔! 后来得知甲对乙造成轻伤害。现在我想了解一下:甲对乙的伤害算轻伤害!那么乙对我的算不算轻伤害!我的头上被打了一个4厘米的伤口! 甲对乙的行为算不算故意伤害,那么乙对我的行为算不算故意伤害呢?

其他 2017-02-28 20: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赔偿原则为,侵权人对于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应当予以给付。
    但是所有的赔偿主张必须,不能离开上述内容之中所描述过的“合理、必要、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否则侵权人有权依法拒绝支付。
    2、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自身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过错,侵害人有权要求予以减轻赔偿责任。
    3、如果伤口位置的殊性,且伤口留下瘢痕,如果经美容修复仍然无法恢复正常,考虑到伤口留下瘢痕将给受害人带来一定的精神损害的客观事实,受害人可以主张合理范围之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被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不是以是否轻伤为标准的。赔偿涉及的是民事责任问题,而轻伤的概念系刑事犯罪中的概念。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要确定赔偿数额,首先要确定赔偿项目,然后根据各赔偿项目标准确定。可根据案情选择的赔偿项目为,因就医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食宿费等,造成残疾的,可要求残疾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同时还可以根据案情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 通过伤势来判断
  • 是否是轻伤,还要经过伤情鉴定才能确定,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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