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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经销仿冒产品,且数量较大,请问其所犯的罪属于什么,会受的怎样的处罚,会坐牢吗,希望得到详细的解答。

其他 2011-11-05 13:1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在经营的产品中掺杂、掺假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这种情况属于想象竞合犯,即一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不同罪名的情形。对此,理论上一般从一重处断。“两高”的《伪劣商品司法解释》也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本案件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看一、是否知情或应当知情,确属无法知晓为假冒铲平的不应构成犯罪,其次,看涉及的金额多少?数量不是量刑的标准而是按照物品的价值!建议详细的表述案情,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进一步沟通。
  • 应该不构成犯罪的,不会坐牢。如还有什么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同我电话联系。
  • 案件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看一、是否知情或应当知情,确属无法知晓为假冒铲平的不应构成犯罪,其次,看涉及的金额多少?数量不是量刑的标准而是按照物品的价值!建议详细的表述案情,
  •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一)冒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二)伪造商品的产地、厂名、厂址,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无商品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的;(三)伪造或者冒用许可证标志、名优标志、认证标志、免检标志的;(四)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或者有使用期限规定但未标注或者未如实标注的;(五)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商品;(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七)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八)用不合格原材料配制或者用不合格配件组装的;(九)标明的技术指标、采用的产品标准、产品说明、实物样品与相关标准或实际状况明显不符的;(十)剧毒、易燃等危险品未标明警示标志的。由工商部门查处
  • 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 在经营的产品中掺杂、掺假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这种情况属于想象竞合犯,即一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不同罪名的情形。对此,理论上一般从一重处断。“两高”的《伪劣商品司法解释》也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还与你生产什么有关系!
  • 你好!若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无主观上的故意,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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